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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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领导小组的成立》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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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领导小组的背景和过程 2018年1月,科技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科办社〔2018〕5号),确定威海市为全国四个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之一;2018年5月30日,由市水利局、科技局以威水请发﹝2018﹞5号文《关于〈威海市节水型社会创新示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向省水利厅、科技厅上报了《威海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8年8月,省水利厅、科技厅对威海市方案进行批复。要求在三年试点期(2018-2020)内,开展以海水淡化、再生水利用、雨洪资源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为主的示范项目。根据文件要求拟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威海市节水型社会创新领导小组。威海市节水型社会创新领导小组的成立已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意见,并向市编办报送了说明。 二、领导小组成立后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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