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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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水务局扎实做好涉企保证金问题梳理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3 16: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字号:[ ]


为维护招远市水利建设市场健康秩序,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招远市水务局迅速行动,组织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涉企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

本次自查范围主要是: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类”保证金管理情况。自查内容主要是:除“四类”保证金外,有无违规收取其它保证金;是否强制将保证金形式限定为现金,拒收保函;是否超出保证金收取标准比例收取;是否逾期未退还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是否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通过对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城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各项目法人均能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未发现违规收取其他保证金、逾期未退还保证金、超标准比例收取保证金、重复收取保证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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