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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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抗旱应急响应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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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抗旱应急响应相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根据威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抗旱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自2020年5月11日起,我市解除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1.自2020年5月11日起,市区非居民用水计划不再压减,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务局关于调整威海市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威发改发〔2019〕238号)执行 2.《威海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市区实施抗旱应急响应措施保障供水安全的通知》(威水政发〔2019〕16号)同时废止。 三、《通知》的执行时间 发文之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关于取消抗旱应急响应相关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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