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结合省水利厅编制的《山东省水利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市水务局对照市级权责清单,开展了证明事项梳理工作。经梳理,本部门在行使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依申请行政权力时需行政管理相对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没有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威海市水务局证明事项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