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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成效显著!我市全力以赴推行地下水管理有奖举报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13 09: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水政监察支队 字号:[ ]


2021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强化政策落地感、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完善监督机制、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的工作要求,我市迅速跟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行地下水管理有奖举报试点工作,对在节约、保护和管理地下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有效激励公众积极参与地下水资源管护,激发节约用水内生动力。

一、精心谋划、超前布局,以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为核心引领

为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发挥好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早在2021年8月伊始,市水政监察支队就着手编制《威海市中心城区地下水管理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与《条例》同步实施,从源头上拧紧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阀门,全力打好我市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二、畅通渠道、齐抓共管,把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担责在肩

自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多次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反映用水企业、宾馆、居民小区内单位或个人非法取用地下水。截至目前,市水政监察支队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6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规行为6起。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对接、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市水务集团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攻坚行动,对被举报对象进行突击检查,共下达相关法律文书10份,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当场拆除取水设施;对情节较为严重的某小区利用历史遗留井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要求其限期拆除管道、线路及水泵等非法取水设备,并根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罚款,整改情况由支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复查。

推行有奖举报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优势,有力震慑了非法取水行为,提高了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积极性,是我市探索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的重大成果。

三、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在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上常抓不懈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下水迈入依法严管的新阶段。下一步,市水政监察支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的目标要求,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地下水行为,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结合省关于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创新管理手段,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升地下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带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水保障水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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