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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水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6: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水务局 字号:[ ]


2021 年,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威海市水务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工作,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以法治方式规范程序,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促进水务依法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履职尽责,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水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山东省灯塔党建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到河湖整治、水资源配置及威海水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实践中。

(二)优化完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调整权责清单。打破全省水利系统权责清单以行政权力分类的形式,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我局11243项行政权力以责任主体划分归类,融合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划转说明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进驻要求,编印了科室分工明确的《威海市水务局权责清单》,促进形成权责明晰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对进驻窗口的1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地点、办理形式等公开信息进行逐条修改完善,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服务指南,按时归集公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企信息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服务透明度;根据省水利厅委托,组织开展7个省批取水许可项目信息的逐项核对工作,助力电子证照转换衔接。三是严格法制审查。对《关于长会口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调整污泥单独干化焚烧工程有关事项的汇报》等7件政策决定、《威海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初审,对10余件涉法市长热线办理件的答复反馈提出法律建议,对孙子耕、张涛等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四是设立公职律师。在配备1名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设立公职律师2名,同时印发了《威海市水务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主要职责,切实提高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有效加强文件制定管理。一是规范部门文件。2021年制发《威海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威海市中心城区地下水管理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文件的起草、审查、登记、备案都严格依据《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威政发〔202013号)的相关规定。 二是跟进文件清理。机构改革后,全国启动了法律废改立工作。为充分发挥法规制度保障作用,今年,我局开展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政发〔20217号)文件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与《民法典》规定相违背的文件清理等多项专项文件清理工作,保留规范性文件8件、政策性文件6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建立案审制度。印发《威海市水务局关于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组建主要负责人担任案审主任的案审机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案件集体讨论审查。制度建立后,对3件行政处罚案件提出了准确开展盗采砂石价值认定、依法下达处罚金额等法律建议,有效提升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水平。二是梳理处罚程序。针对近年来水事违法案件数量增加、案情多变等情况,以行政处罚为重点开展程序梳理,编制了《威海市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指导手册》。《指导手册》结合20217月施行的新《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将行政处罚程序细化为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结案、归档公示5部分,确保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制定不罚清单。在省级不罚”“轻罚清单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坚持比例原则,将少量超取水许可5项水事首次违法情形,纳入了市级水行政处罚轻微违法不罚和一般违法轻罚清单,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违法程度与处罚措施相适应,营造良好的水法治营商环境。四是开展执法监督。制定《威海市水务局2021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协调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印发《威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自查活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平台填报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典型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区市行政复议案件1起、被裁定不予强制执行的处罚案件1起。五是重视队伍建设。针对执法人员的调整,积极与市司法局协调对接,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2人年审、7人新办、3人注销、4人调转工作,确保执法力量充实到位。制定了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先后组织我局全部行政监督和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全市学法平台6期典型案例的集中学习活动,在全市《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在线考试中,我局通过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坚持主题宣传。2021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期间,通过组织发动市县镇三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观看2021年省厅水日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10余万人次参与的网络有奖知识答题等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共同营造关心节水、支持节水、推进节水的良好氛围。二是拓宽普法范围。研究制定威海市水务局2021年度普法计划,在开展水法规政策宣传之余,还通过组织关于《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防疫抗疫、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威海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对照创建评分表和所承担的指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在依法履职、民主决策、公正执法等8个方面自查补缺的基础上,高质量的上报了本部门 34 项申报材料积极参与全市法治建设和部门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二、统筹谋划推进,水务法治建设打开新局面

近年来,水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现水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水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还有短板和不足;在行政执法监督、涉法文件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不平衡、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威海市水务局将按照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山东省水利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工作落实,2022年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切实加强党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即将出台的《山东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不断提升水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水平。

(二)加快构建水务政策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制度文件梳理评估工作,对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或者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及时修改或废止。针对机构改革中的职责变化,计划在原有水利政策基础上,突出供排水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构建较为完备的水务政策体系,避免管理真空。计划出台《威海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融合公平竞争、重大决策事项等审查环节,明确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和审查程序等具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积极探索严格与包容并重的执法模式。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标准,根据今年8月施行的《威海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及时完成行政处罚委托协议的修改完善与备案工作,促进市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确保重点领域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同时,全面准确理解新《行政处罚法》有关首违不罚”“从轻减轻处罚的要求,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努力实现水务执法有温度。

(四)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紧盯群众信访举报、业务监管发现、上级转办交办的违法线索,全方位开展执法监督。根据《山东省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把有案不立、立案不结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兼顾执法监督有效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重要求,制定符合我市的具体监管措施,建立实地监督、书面监督、互联网+监管相协调的执法监督模式,切实加强对县级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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