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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
威海市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及基层水利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17: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水务局 字号:[ ]



各区市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度威海市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及基层水利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水利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有关部门、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基层水利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基层单位申报水利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与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水利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利科研与技术咨询等19个专业。

(二)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2022年度威海市水利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2022〕6号)执行。基层水利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执行。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四)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水利工程初级职称拟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基层水利正高级、高级职称拟采取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威海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

(五)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的申报推荐办法,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可参考《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限填15条。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与现从事专业无关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3.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4.“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仅事业单位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栏目上传,并请规范命名。

6.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上报,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相应评委会。

(二)申报材料审核和呈报要求

1.申报材料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做好申报前公示。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2.申报材料审查。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通过核验《评审表》所在单位意见和签字盖章情况、推荐公示情况等,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申报材料呈报。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申报评审水利工程初级、中级职称,由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呈报威海市水利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评审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水利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

申报评审基层水利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基层水利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

4.在申报材料审核、审查、呈报等各环节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证书下载

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水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正反面打印,3份原件,11份复印件)。申报人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完整齐全,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2.《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系统生成)。

3.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意见书,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 著作或教材的原件及其佐证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职称诚信管理。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凡经反映或审核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证书的,按程序予以撤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市、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监督督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他事项

报送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和系统申报材料同步收取审核,请各呈报部门于2022年10月25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水务局政工科,纸质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及《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渔港路38号,市水务局404室;

联系电话:0631-5309539。


附件:

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5.《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

6.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继续执行《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件(试行)》的通知

7.《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8.《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

附件1-8.rar

                                                                                                                                                                                   威海市水务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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