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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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全面实施湖长制 426个湖泊有了“专属管家”

发布日期:2018-08-03 09: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水利局 字号:[ ]


威海晚报讯(记者 常会会 通讯员 孙士国)昨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7月底前,我市已在全市所有水库、重点塘坝、内陆湿地和未纳入湾长制管理的沿海湖泊全面实行湖长制,全市426个湖泊,落实市、县、镇、村四级湖长共932名。

     据悉,今年5月底,我市下发《威海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在设市级河长河流上的米山水库、龙角山水库2座大型水库和市管泊于、崮山、武林、所前泊、郭格庄等5座中型水库设立市级湖长,分别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各湖泊所在区市、开发区和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行政区域分级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泊所有水域岸线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据介绍,全面推行湖长制,是河长制工作的延伸和提升。下一步,我市将在总结河长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推动湖长制全面落实,逐步开启智慧化河湖治理新模式。同时,通过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湖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2018年8月底前,我市将在湖泊岸边显要位置完成湖长公示牌设置,标明湖长职责、湖泊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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