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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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威海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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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威办发〔2019〕9号),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以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社会参与、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类组织实施。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范围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基础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等五部分指标组成,总分值为100分。 (一)党的建设指标(25分) 党的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绩效。 1.政治建设(5分),主要包括党组织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党员政治体检等工作情况。 2.思想建设(5分),主要包括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测评等工作情况。 3.组织建设(5分),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情况。 4.作风和纪律建设(5分),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德廉测试等工作情况。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主要包括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各类阵地管理等情况。 (二)履行职责指标(40分) 履行职责指标主要包括完成重点任务、履行主要职责、公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绩效。 1.完成重点任务(15分),主要包括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履行主要职责(15分),主要包括完成业务范围清单中的各项工作情况。 3.公益服务质量(10分),主要包括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公益服务效率等工作情况。 (三)创新创优指标(10分) 创新创优指标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等方面的绩效。 1.科技创新(4分),主要包括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工作情况。 2.提质增效(4分),主要包括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等工作情况。 3.争先进位(2分),主要包括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综合性工作表彰奖励等情况。 (四)基础管理指标(15分) 基础管理指标主要包括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绩效。 1.组织人事管理(5分),主要包括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审等工作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5分),主要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法人登记监管、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5分),主要包括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财务管理、纳税审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五)服务社会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社会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服务对象、主管部门和单位职工以及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等方面评议的情况。 1.服务对象评议(2分),主要包括服务对象评议事业单位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2.主管部门和单位职工评议(2分),主要包括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评议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3.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评议(6分),主要包括市事考委成员单位、事业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评议事业单位在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组织 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事考委组织实施,市事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承担日常工作。 市水务局成立考核委员会。 主 任:董晓阳 副主任:刘建国 成 员:于泉贵、王秀霞、乔灵敏、朱永琪、于思亭、张立晶、 李文良 、徐剑、李宁、刘明哲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主管部门成立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考核委),在市事考委领导下,承担本行业或领域考核工作。由市事考办组织综合考核组按程序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 事业单位按照备案后的考核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威海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二)服务社会满意度评价 1.主管部门、单位职工评价。主管部门机关干部、被考核单位职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2.事考委成员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由市事考办、主管部门采取问卷调查、填写评议票、电话访问等方式,测评事业单位服务社会满意度。 (三)实地考核 12月25日前,各专业考核委、综合考核组完成实地考核,12月26日前,汇总考核成绩,撰写考核情况报告,报市事考办。 (四)确定考核等次 市事考办征求市纪委、市事考委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事考委审定。 (五)公开考核结果 市事考办将考核等次反馈各主管部门并向对外公开。 六、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各等次比例与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挂钩,具体为: (一)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良好占比不超过40%。 (二)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为良好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25%,良好占比不超过35%。 (三)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20%,良好占比不超过30%。 (四)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因工作原因确定为较差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主管部门年度督查考核结果因非工作原因确定为较差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良好占比不超过20%。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 八、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全力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绩效考核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考核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三)严肃纪律。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违纪违规者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19年度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指标 2、2019年水政监察支队绩效考核指标 3.关于2019年度XX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4.威海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表
2019年12月11日 威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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