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威海市水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污水处理 | 威海城区范围内工业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0元,经营服务及其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 90元。 威海市区地热水开采利用单位和个人需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4元。 市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居民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 4.40元;特种行业(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和纯净水加工业等)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 8.40元。 | 政府制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威政办发〔2004〕87号); 《关于加强水资源集中管理的意见》(威政办发〔2011〕34号); 《关于调整威海市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威发改发〔2019〕238号),根据威发改发〔2023〕216号文,该文件已延期至202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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